新城村垃圾填埋场雨污分离及渗滤液收集处理工程采购公告

新城村垃圾填埋场雨污分离及渗滤液收集处理工程采购公告

新城村垃圾填埋场雨污分离及渗滤液

收集处理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潭乡财采计[2019]000232号

采购人(全称):湘乡市棋梓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全称):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工程名称:新城村垃圾填埋场雨污分离及渗滤液收集处理工程

(1)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19]000232号

(2)工程内容:招标设计文件中所包括的本合同内施工任务

(3)工程地点:棋梓镇新城村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24902.8元

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肆仟玖佰零贰元捌角。

(1)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城村垃圾填埋场雨污分离及渗滤液收集处理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724902.8元

3. 合同工期

工程施工期为开工令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

4. 付款

按合同约定。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8. 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2019 年10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按合同约定

甲 方:(公章)

湘乡市棋梓镇人民政府

乙 方:(公章)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集处理 渗滤液 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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