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

乙方: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5]WH[GK]*******的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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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 C160101清扫服务清扫服务3国内*******.25*******.75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75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零伍万零肆佰柒拾叁元柒角伍分(¥*******.7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银塘路207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作业范围道路总承包面积和清扫面积585167.60㎡约等于877.7亩,每月垃圾清运量年平均约500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5.2承包事项5.2.1道路机械、人工道路清扫保洁、清洗;人行道内的保洁。5.2.2保洁范围内道路及环卫设施及公厕(尖山公厕和泰坤公厕)等的乱涂写、乱张贴的小广告清除。5.2.3保洁范围内果皮箱按位摆放、定期清洗、垃圾按班清掏。5.2.4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及时清除。 5.2.5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包括各社区和物业小区垃圾转运)及时清运至指 定的场所。5.2.6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的及时清理。5.2.7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5.2.8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采购人的检查评比工作。5.2.9积极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举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的取证。5.3人员、车辆配置5.3.1人员配置:人员35人,其中管理员1人,驾驶员4人,保洁员30人。5.3.2车辆配置:3吨清扫车1部,8吨洒水车1部,8吨压缩式垃圾清理车2部。电动保洁车10部以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根据招标文件考评细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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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1)本工程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2)本项目承包金按月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缴交单年中标金额的5%,即134174.56元(大写:壹拾叁万肆仟壹佰柒拾肆元伍角陆分)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合同履约完成后,3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 3 年,共计36个月。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须将报名竞标时承诺的管养机械投入在本项目的日常管养,如乙方未能履约,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包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0.2若甲方未能按管养承包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乙方管养承包金,甲方将按月承包金的5‰/日支付乙方违约金,但因年终结算造成账户冻结或城建资金计划未下达等情况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曹继兵联系方法:131*****210
联系方法:130*****7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镜支行账号:账号:****************006617

签订地点: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办事处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保洁 道路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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