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澄清说明

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澄清说明

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澄清说明

提交时间 2019-12-27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
变更内容:

澄清说明

致各投标人:

现对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招标编号:GC****************01)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说明,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中“15.5请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第(7)项内容做出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核查后退还本人)。

现澄清为: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1、除上述澄清外,招标文件未对其他内容做出修改。

  1.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补遗书为准。

    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标签: 巷道 道路改造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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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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