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资源替代-中央控制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锦州石化资源替代-中央控制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锦州石化资源替代-中央控制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GC-GKZB2020-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资源替代-中央控制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中石油炼化板块以关于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炼化[2019]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石化 ,建设资金来自锦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锦州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2.1 建设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
2.2 项目规模:中央控制室为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非抗爆建筑。室内外地面高差900mm,各层层高4.5m,二层大会议室部分层高5.7m,主控室部分层高9.0m。建筑高度11.1m。建筑首层为中控室、机柜间、空调机房及辅助房间。建筑二层为办公用房,主要布置应急指挥中心、例会会议室、小调度会议室等会议室。。
2.3 招标范围:中央控制室一层至二层各房间装修工程,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装修,照明,暖气安装,洁具安装,应急照明等;外墙装修,建筑幕墙,室外雨棚装修,室外建筑灯光亮化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 。
2.5 质量要求:合格 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进度款每次最多支付金额为扣除甲供材后剩余金额的50%,工程形象进度到80%时不再支付进度款;有质保金,质保金合同总额的3%,质保期1年,自工程交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2.7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2.8 最高投标限价:1724 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2.2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4 企业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3项。(提供施工合同、中交证书或竣工证书)。
2.5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未处于行政处罚执行期。
2.6 财务状况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7不得存在《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版)第1.4.2、1.4.3条规定的情形。
3.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 其他成员要求:
3.3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0天内的任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提供企业章程。投标人股东互相持股的,但不属于法定否决条件的,则只保留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其他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3#办公楼(财务办公楼)三楼309室) 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2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来函索取招标文件即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3#办公楼(财务办公楼)三楼308室。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1月19日13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30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请在摘要栏标明“中央控制室装饰装修”,在用途栏标明“工程部保证金”,否则废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锦州石化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联 系 人:梁德彬电话:0416-4151246
手 机:*******8527传真:****-*******
电子邮件:jz_ldb@petrochina.com.cn
附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
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
锦州石化分公司:
我公司现确认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如下
1、企业名称:
2、税务登记号:
3、开户行名称:
4、开户行账号:
5、地 址:
6、办公电话:
7、发票的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 增值税普通发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名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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