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应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应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应急设备采购,招标编号:DXZB********,招标人为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219万元,采购内容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功能用途 | 最高单价限价(含税) | 数量 | 备注 |
1 | 便携式γ相机 | 用于放射源定位搜寻,日常应急演练 | 160万元 | 1 | 核心产品 |
2 | 长杆x/γ剂量率仪 | 用于精确定位放射源位置 | 10万元 | 1 | |
3 | 便携式γ谱仪 | LaBr3便携式核素识别仪,快速识别放射性核素 | 40万元 | 1 | |
4 | 防护服 | 个人防护 | 3万元 | 3 |
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5 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限价,最高含税限价详见“1.1 招标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含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3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证金: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资料:税务机关开具的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文件、税票、缴款书或划缴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转(收)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中的一种,以及社保机构开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文件或税务机关代收社保费的税票或划转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转(收)讫章的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中的一种。如投标人由第三方代缴社保,提供人事或社保代理合同及第三方划转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转(收)讫章的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
2.4制造商及代理商
(1)本项目允许代理参加,若为代理商参加的须提供所有投标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若为制造商参加的则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若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此项目或同一品牌代理商所投核心产品(便携式γ相机)的产品型号一致,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品牌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产品(便携式γ相机)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明细页、合同签订时间。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无金额,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品牌业绩统计。
2.6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8投标人提供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17:00。
4.2报名方式:
4.2.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财务室,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4.2.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50*****784@139.com(邮箱)。
户 名: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 年1月7日9 时30分 至10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1月7日10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6号中智联园区海王仓库三楼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4*****57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系人:张艺凡、黄元媛
联系电话:150*****784、185*****135
电子邮件:150*****784@139.com
银行帐户: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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