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国道南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109国道南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7-1104CTQH1151/01-03
1、招标条件
青海省乐都县环境保护局的“青海省乐都县109国道南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青农环整办【2011】2号文批准建设。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业主委托,现对本项目项下所需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备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相关服务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招标范围
2.1第一包
2.1.1交货地点:青海省乐都县雨润镇北区。
2.1.2招标内容:
2.1.2.1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备
(1)摆臂式垃圾车:1辆;
(2)户外垃圾桶:181个;
(3)户内小型垃圾桶:2148个;
(4)垃圾斗:21个;
(5)脚踏三轮垃圾车:19辆;
(6)保洁服:45套。
2.2第二包
2.2.1交货地点:青海省乐都县雨润镇南区
2.2.2招标内容:
2.2.2.1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备
(1)摆臂式垃圾车:1辆;
(2)户外垃圾桶:97个;
(3)户内小型垃圾桶:877个;
(4)垃圾斗:11个;
(5)脚踏三轮垃圾车:9辆;
(6)保洁服:22套。
2.2.2.2修建一座1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
2.3第三包
2.3.1建设地点:青海省乐都县高店镇。
2.3.2招标内容:
2.3.2.1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备
(1)摆臂式垃圾车:2辆;
(2)户外垃圾桶:56个;
(3)户内小型垃圾桶:1737个;
(4)垃圾斗:18个;
(5)脚踏三轮垃圾车:18辆;
(6)保洁服:39套。
2.4交付日期:2011年10月30日前。
3、投标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文件获取
4.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申请人请在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综合部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70元,售后不退。省外企业可电汇至我中心银行账号。到帐后,我中心将以刻录光盘方式邮寄资格预审文件。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招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后,于2011年9月19日9时30分之间递交至: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号虎台杰森花园25栋杰森大厦北四层
邮编:810008
电子邮件:ctqh2009@163.com
联系人: 叶路明先生、余国芳女士
传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青海电力支行
账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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