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南路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滨河南路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乐都县滨河南路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本项目乐都县滨河南路污水管网工程己由乐发改字【2011】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项目总投资9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建设单位投资占100%。该项目己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报建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乐都县城城南(迪鑫猪场至民生小区)
规模内容:滨河南路、109国道、文教路等道路排水管网4.8公里及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2011年10月1日开工,2011年11月15日竣工。
招标范围:该工程项目中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1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6日至2011年9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在乐都县正平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乐都县滨河路11号县住建局办公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还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1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都县滨河路11号
联系人:张朝春
电话:131*****356
招标代理机构:乐都县正平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乐都县滨河路11号
邮编:810700
联系人:晏尚庆
电话:139*****396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乐都工商银行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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