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东新区彩虹大道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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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东新区彩虹大道部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东新区彩虹大道部分工程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投资【2014】6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2 建设规模:彩虹大道(纬十三路-纬二十一路(环湖北路))道路全长1100米,红线宽度50米。
2.3总投资:彩虹大道本次招标总投资约2150万元。其中,1标段总投资约1500万元,2标段总投资约65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00天)。
2.5标段划分:4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彩虹大道(文昌大道-流沙河)排水(雨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标段:彩虹大道(文昌大道-纬十三路)道路工程剩余工程量、标线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恒山路道路面层零星修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标段监理:1标段实施期全过程监理。
4标段监理:2标段实施期全过程监理。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项目总监。
3.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周口”网站(www.zkxy.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01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01月03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2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农业路北苏荷公寓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229
8.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19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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