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法人招标招标公告

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法人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分局的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以海政字【2019】48号同意建设。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BOT,出资比例100%,招标人承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式选择特许经营投资人,中标的特许经营投资人独资在项目建设地点组建项目公司。

采用网上招投标:是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法人招标

(二)项目地点: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谢尔塔拉项目区内纬四路南侧,经二路西侧,南侧光明街,西侧与源丰新能源比邻。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招标范围和建设期、特许经营期要求

1、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此次实施内容为一期工程,主要服务于海拉尔区,用地总面积约 100 亩,负责焚烧处理海拉尔区全区的生活垃圾。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主要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一套、生产及辅助生产性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的主要设备包括:2台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 300t/d 的机械炉排炉,相应搭配1 台额定功率12MW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一期投资估算31252.32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60 元/吨。

2、 招标范围: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并在项目经营期内,按照《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完成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管理工作,包括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权利等(含发电和垃圾费补贴收入),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源技术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报批、项目立项办理等一切前期工作;

②项目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

③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的全部投融资;

④运营期内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无偿、完好、无负债担保地移交给实施机构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分局或其指定机构。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分局或其授权部门支付垃圾处理费。

3、 建设期要求: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一期建设,通过验收并达标运行(含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施工和试运行等)。

4、 特许经营期要求: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计算时间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5、项目特许经营模式:

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经公开招标后,招标人授予中标人前期工作、投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移交等工作。项目建设运营所需全部投资由中标人筹措并承担投融资成本,承担特许经营期所有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环保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余热发电业务,收取售电收入、生活垃圾处置费等允许费用,并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如需进一步协商后续合作事宜项目公司享有优先权并签署补充协议。若项目公司就项目经营事宜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分局或其他授权机构未达成新的协议,或如需重新招标而项目公司未获中标资格的,中标单位应将全部项目资产(含土地剩余使用权)无偿移交实施机构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分局或其他授权机构。

中标单位不得变卖、抵押投资建设项目的土地及附着物、建(构)筑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设备等。特许经营权的限制:在特许经营期内,不得转让或者以承包经营、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不得质押特许经营权。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运营期要求(含建设期))

标段控制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S150*****330********001

法人

10950日历天

31252.32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般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以上的税收缴纳及社保证明材料(港、澳地区投标人提供缴纳强积金或基金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提供股权关联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控股关系必须≥50%。

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含港、澳地区)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港、澳地区提供香港注册署颁发公司注册证书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具有本项目履约及融资能力,同时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年度净资产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至少1项投资、建设、运营的平均日处理规模600吨/天或以上规模、且已成功运营三个月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环保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或三个月的垃圾处理费结算证明或售电证明、提供股权关联公司业绩的,控股关系必须≥50%,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提供公司注册机构股权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须主要负责过1个以上(含1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特许经营协议书或合作协议书或业主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为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港、澳地区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社保证明为股权关联公司缴纳的,控股关系必须≥50%,除以上证明还需提供法律效力的股权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6以来)内,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涉嫌违规被环保或其他政府部门通报等情况,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进行行贿等行为,并且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7、投标人必须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港、澳地区投标人、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注:1、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前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评审材料原件电子版在诚信库内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示(采用网上招标的应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前),评标(评审)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采用网上招标的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行上传信息或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

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二)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三)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 cn

招标人同时在法定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

五、投标人入诚信库、办理CA认证和在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投标登记信息相关要求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投标人系统。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请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和下载中心查询。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诚信库并提交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投标人应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库时上传投标人各项信息电子件电子件并提交平台自动见证。

六、资格预审相关要求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起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起至2020年01月16日09时30分止。

(二)招标文件售价:0.0元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招标公告中采用网上招标为“是”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栏免费下载加密招标(采购)文件,并在“下载中心”免费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后在文件查看工具或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投标人系统,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加密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诚信库并提交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2、招标公告中采用网上招标为“否”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栏免费下载加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上传招标(采购)文件(WORD格式)查看。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投标人系统,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招标(采购)文件(WORD格式)。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诚信库并提交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招标公告中采用网上招标为“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

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

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

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内,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

带至开标地点。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

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2、招标公告中采用网上招标为“否”的,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和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密封递交纸质招标(采购)文件。逾期未送达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个小时)

1、境内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禁止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港、澳地区投标人如无基本账户可由其股权关联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开标现场提供转账凭证及股权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招标人现场确认),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个小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系统内提交投标信息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5日09:30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金额(元)

开户行

海拉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

S150*****330********001

8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详见招标公告网页版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电子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地址:

海拉尔区

地址:


联系人:

赵志松

联系人:

李萌

电话:

137*****881

电话:

***-********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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