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5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5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第一章、招标公告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5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5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BFZB(Z)2019-125

三、招标内容及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1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辆)不含预估国、省补

小计

(万元)不含预估国、省补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1-1

5.9米级小型纯电动公交车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50

38

1900

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招标人指定交货点

总计

1900



备注:

(1)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制造、运输、保险、装卸、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工作,以及保修期内免费维护、保养、维修及整车生命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应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以上价格不含国、省补价,仅是企业需要出资部分。

(4)本项目所招标纯电动车辆为公交客运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90kw·h,电池品牌全国占有率前三。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

(5)车辆三电系统及高压部分部件质保期不少于8年。

3.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要求。

3.3交货要求:交货地点、规格、数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车辆制造商;

4.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官网下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材料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投标人应无不良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4.5投标人必须在福州市设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道路客运车辆制造厂商;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备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车辆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所招标纯电动车辆为公交客运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90kw·h,电池品牌全国占有率前三。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0年01月15日9:00 (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5日9:00 (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开标。

八、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公示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九、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燕东庄2号(邮编:3504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联 系 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217143@qq.com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纯电动公交车 交通运输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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