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盛世嘉和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JHT2019-24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

地址:尚德路115号

联系人: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盛世嘉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财富中心A座802室

联系人:杨影星 张丽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包括智能自助律师事务所、智能法务咨询服务机器人、法务咨询触控一体机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18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7、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30 09:00:00至2020-01-0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财富中心1期A座802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10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财富中心A座802室开标一室

3、开标时间:2020-01-10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财富中心A座802室开标一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盛世嘉和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085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盛世嘉和招标有限公司

2019-12-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转移支付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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