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中路53号1幢(铭雨酒店)招标公告
兴华中路53号1幢(铭雨酒店)招标公告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铭雨酒店)招租
标的位于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铭雨酒店),建筑面积共约9259.23㎡,租期八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租金按半年交纳。标的有房地证(303房地证2006字第01613号),无租赁、抵押、担保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首年租金99.999684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招租。详情见下表:
序号 | 地 址 | 原用途 | 面积约(㎡) |
1 |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负二楼) | 空置 | 243.14 |
2 |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负一楼) | 洗浴会所及会议室 | 2008.37 |
3 |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一楼) | 大厅及早餐吧 | 478.06 |
4 |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二楼) | 餐厅及包房 | 831.68 |
5 |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三楼) | 餐厅、多功能厅及歌厅 | 1097.03 |
6 |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四楼至十楼) | 客房(单间、标间) | 4405.19 |
7 | 涪陵区兴华中路53号1幢(十一楼) | 酒店天台 | 195.76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80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结清重庆联交所全部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五、意向承租方需有酒店管理、经营及服务等经验(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酒店管理、经营、服务均可)。
六、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交纳的以出租方名义交纳)。
九、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 按八年成交租金总额的2%收取,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1%。
十、出租方负责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一、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二、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三、签定合同时需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租赁到期后,由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退还。
十四、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五、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报名联系方式:鲜老师 ***-********
交易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栗老师 138*****210
标签: 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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