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经营权公开招租
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经营权公开招租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标的为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经营权。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期:30年。 3、招租范围: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范围内(开发及经营管理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界址红线图》所确定景区范围,具体范围及面积以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参考面积:37290m2。 4、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每年租期期满10日前以银行代扣方式交纳当年租金。 5、租赁期间,前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起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递增8%,之后每三年递增一次,以此类推。 6、承租方应于《承包经营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出具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未按照《承包经营协议》约定完成16000万元总投资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按保证金额的100%进行代偿。 7、承租方须在出租方完整移交景区经营管理权,并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肆佰万元整(¥*******.00),用于标的景区历年所拖欠的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等费用的补缴。 8、承租方须留用标的景区原在编职工并给予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及承租方制定的考勤、计酬办法执行。 9、承租方须按职工从事的岗位以及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将工资、绩效、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按月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并由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统一安排发放,并由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向承租方开具相应可抵扣成本票据,承租方须保证薪酬福利待遇始终不低于标的景区经营权移交前标准(2019年员工综合月支出约50万元)。 10、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交景区升级改造的投资经济分析测算方案,总投资不能低于16000万元 11、其他约定详见《承包经营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2、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名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并由出租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一、出租方承诺 |
二、出租方简况 | ||
南宁市骆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南宁市武鸣区标营社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幢1317、1319号房 | ||
张海林 | ||
1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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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商务服务业 | ||
********MA5MXDKT64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1、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期:30年。 3、招租范围: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范围内(开发及经营管理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界址红线图》所确定景区范围,具体范围及面积以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参考面积:37290m2。 4、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每年租期期满10日前以银行代扣方式交纳当年租金。 5、租赁期间,前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起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递增8%,之后每三年递增一次,以此类推。 6、承租方应于《承包经营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出具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金的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未按照《承包经营协议》约定完成16000万元总投资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按保证金额的100%进行代偿。 7、承租方须在出租方完整移交景区经营管理权,并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肆佰万元整(¥*******.00),用于标的景区历年所拖欠的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等费用的补缴。 8、承租方须留用标的景区原在编职工并给予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及承租方制定的考勤、计酬办法执行。 9、承租方须按职工从事的岗位以及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将工资、绩效、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按月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并由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统一安排发放,并由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向承租方开具相应可抵扣成本票据,承租方须保证薪酬福利待遇始终不低于标的景区经营权移交前标准(2019年员工综合月支出约50万元)。 10、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交景区升级改造的投资经济分析测算方案,总投资不能低于16000万元 11、其他约定详见《承包经营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进行处置。 | ||
披露附件 |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承包经营协议 |
四、挂牌信息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五、联系方式 | ||||
黎先生 | ||||
吴女士 |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六、交易须知 |
第一条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交易所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www.dscq.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第六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十三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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