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漯河市省级特色经济林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物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漯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漯河市省级特色经济林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物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省级特色经济林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物质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漯采谈判采购-2019-28;

三、项目预算金额:209250.00元,项目最高限价:20925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内容:诱虫板35000张、杀虫灯(频振式杀虫灯,交流电)50台、桃小诱捕器(船型)1000个、梨小食心虫诱捕器(桶形)2000个、果实蝇诱捕器2000个、防虫胶带500卷、2.85%硝钠·萘乙酸(生根剂)0.05吨、美国白蛾诱捕器20台、生物导弹(赤眼蜂蜂卡)5000片。(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6、质保期(有效期):自送该产品到采购人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年份起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月份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中标后二级承包。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1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谈判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八、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一、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

3、收取金额:3139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地 址:漯河市嵩山路北段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金江路开源时代公寓B座1316

联 系 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漯河市黄山路25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区 绿色防控 有害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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