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7825]某单位公寓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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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8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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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公寓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单位公寓区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公寓区改造工程

2.2 工程特征:房建工程。

2.3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六栋建筑层数为四层的公寓进行改造整治工程,改造面积约为8000 m2主要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85719.71元(其中建筑装饰工程部分261101.52元、水电安装工程部分124618.19),暂列金728931.62元。

2.6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该项目对六栋建筑层数为四层的公寓进行改造整治工程,改造面积约为8000m2,主要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2.9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工程量、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包利润等),达到验收规范要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10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的法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自行承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3.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存在有共同股东和管理人员。(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11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单位不良记录的单位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附件二《不良记录名单表》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纸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需按要求提供纸质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5.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某单位

异议受理电话:***-********转41322

异议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2">6.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28 0000分,截止时间:2020年1 2 1600分。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28 日至2020年1 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与公告发布时间一致。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为备标开始时间。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不全的,不予登记),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窗口(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首层至2层)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

如参加投标登记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8">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址:

7.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 17 9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7 930分。

7.2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1 17 93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 3 开标室(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首层至2层)。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4凡是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不参与且不回函的,将纳入我部施工企业失信名单,不得承接我部工程建设项目。

8.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登记手续

8.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2投标担保:投标担保8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6.放弃中标;

7.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1.其它

11.1如投标登记截止后发现与其它投标登记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存在有共同股东和管理人员。则招标人出具书面通知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录入不良记录名单。

11.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取消资格。

11.3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等,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及时地、始终地参与本工程的施工管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标准比对其进行扣罚。

11.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及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与规范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否则按标准比对其进行扣罚。

********6">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转413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室

邮 编:510665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gdhwjl@163.com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本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3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存在有共同股东和管理人员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不良记录名单表

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纳入我部施工企业失信名单的施工企业单位,不得承接我部工程建设相关项目。 失信名单如下:


序号

施工企业单位名称

1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广州茂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茂名建筑集团第一有限公司

7

广东荣鸿建设有限公司

8

湖南建锋工程有限公司

9

广东茂松建工有限公司

10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

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13

广东恒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

广东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

广东吉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6

广东新荣建设有限公司

17

广东丰立达建设有限公司

18

广东森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9

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

20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

21

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

广东金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
********06_11519_157*****43047.rar">公寓改造(图纸)********.rar
********%281%29_11519_157*****91868.zip">公寓区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1).zip
157*****98709.pdf">9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无盖章版本).pdf
157*****45094.doc">1.某单位公寓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doc
157*****55975.doc">2.某单位公寓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12.18.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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