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B-ZC-2019-036
三、采购人名称: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富县
联系人:富县城市管理局经办
电话:138*****2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嘉兴大街与韶山街交叉口西150米 杨家岭北苑 9号楼 2单元 904室
联系人:翁娜
电话:176*****74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设施车辆采购项目(二次)3辆
项目概况: 采购1m手推式扫雪机一辆;12方洒水车一辆;16米高空作业车一辆。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63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企业须为环卫车辆生产企业,且经营范围具备。4、具有同类环卫车辆销售业绩; 5、谈判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谈判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30 08:30:00至2020-01-0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兴大街与韶山街交叉口西150米 杨家岭北苑 9号楼 2单元 90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仅支持现场购买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09 09: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兴大街与韶山街交叉口西150米 杨家岭北苑 9号楼 2单元 904室904
3、开标时间:2020-01-09 09: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兴大街与韶山街交叉口西150米 杨家岭北苑 9号楼 2单元 904室904-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743
2、开户名称: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城南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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