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河干流大吕疃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五龙河干流大吕疃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莱阳市五龙河干流大吕疃段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莱阳市五龙河干流大吕疃段治理工程已经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烟审批社[2019]87、8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招标人为莱阳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莱阳市五龙河干流大吕疃段治理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清淤、修整河槽岸坡、局部切滩,并对部分险工险段进行主河槽浆砌石护坡,使河道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本次招标监理1个标段。

监理标:莱阳市五龙河干流大吕疃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4.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6日下午14:00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分公司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塔山路3号2楼)。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格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9年12月29日~2020年1月2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烟台市芝罘区塔山路3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分公司2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阳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秀慧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昌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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