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机关大院供暖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水利厅机关大院供暖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大院供暖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HBZH-201108-Z14-05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大院供暖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已经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计[2011]4823号函计划函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划分1个标段(合同编号:ZFCG/SLT2011-1)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供暖管网改造及旧管网拆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了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还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内(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及以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类似业绩;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根据鄂招投标局[2011]26号《关于印发<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之前,须派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市场管理处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地点及应提供资料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 1 日至2011年9月 9 日9:00-11:30和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公告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里要求的所有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复印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41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电话:02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 武昌中南路17号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王雨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邮     编: 430070
联  系  人: 胡丽珠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huaaozxzx@sohu.com
网 址:www.hubeihuaao.com.cn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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