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园管理局水罐消防车和低电压平台纯电动扫路机和普通货车(皮卡)设备采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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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陵园管理局水罐消防车和低电压平台纯电动扫路机和普通货车(皮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陵园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招标人”)委托,就中山陵园管理局水罐消防车和低电压平台纯电动扫路机和普通货车(皮卡)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JD-201912-004HW;

2.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标段:水罐消防车一辆,最高限价为:46.6万元/辆;

二标段:低电压平台纯电动扫路机一辆,最高限价为:35万元/辆;

三标段:普通货车(皮卡)二辆,最高限价为:12万元/辆;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4.联合投标: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预算

单车价:水罐消防车万元46.6以内,低电压平台纯电动扫路机35万元以内,皮卡车12万元以内。总价:1,056,000元(单位:人民币)。

6.答疑会和答疑时间:

6.1 答疑会:不组织

7.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7.1 招标公告发布信息: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01月06日17时(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进行报名。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当面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标段(限现金),售后不退。

其他:无。

8.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其中:

1)纸质文件:伍份(A4版面,壹正肆副),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相关内容涉及到单位及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单独密封。

2)电子文件壹份,电子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并在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电子U盘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不论结果如何,均不予退还。

3)投标人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关于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副本肆份,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9.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1月16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6日上午09:30整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会议室。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10.2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并列入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列入响应文件中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汇款银行:光大银行中山北路支行;

保证金汇款账号:****************8;

形式:转账、电汇;

11.本次采购/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彭晨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

邮政编码:210003

采购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

1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原公告网站查看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车 扫路机 纯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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