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的公示
关于调整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的公示
关于调整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的公示
1993年10月,省林业厅《关于建立小南岳森林公园的批复》(林场字【1993】257号)文件批准成立小南岳省级森林公园,《安徽省小南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于1995年10月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2014年7月,省林业厅《关于小南岳省级森林公园变更名称准予书》(园林准变【2014】1号)文件批复同意小南岳省级森林公园更名为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
《安徽省小南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1996年-2011年)》自1996年省林业厅批复,至今该规划已超期8年未予修编,已不适应我县全域旅游、全景霍山建设和南岳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发展的需要。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林业厅《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林园函【2016】68号)文件要求,亟待修编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省林业局审批。
原《安徽省小南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小南岳省级森林公园“景区划分及景点规划设计”为南岳山景区(900公顷)、大林竹海景区(800公顷)、佛子岭水库景区(1000公顷)和六万寨景区(含睡美人等景点,面积900公顷)等4个分散景区,涉及我县衡山镇、佛子岭镇、黑石渡镇、诸佛庵镇、落儿岭镇以及省属佛子岭水库等国有和集体山林、田地及水面,总规划面积3600公顷(5.4万亩)。
为加强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更好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我县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修编,并调整规划范围,其理由如下:
一是原规划中国有林所占比例太小。原《安徽省小南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划总面积3600公顷,其中属林业部门管理的国有山林(南岳山)40公顷,仅占规划总面积的1.1%;南岳山景区规划面积900公顷,其中集体田地面积259公顷,占28.8%;省属佛子岭水库景区(包括大林竹海景点)规划总面积1800公顷,其中佛子岭水库管理区占地550公顷,田地70公顷,水面380公顷,集体山林800公顷,有林地(集体山林)仅占佛子岭水库景区规划面积的44.4%。
二是原规划中部分景区责任主体已变更。原规划中的佛子岭水库景区和六万寨景区(含睡美人等景点)现归属佛子岭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由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佛子岭水库景区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主坝等核心景点由省水利厅下属单位佛子岭水库管理处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三是原规划与我县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
因省级森林公园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南岳山森林公园99%的山林权属为集体林地的实际现状,保护与管理难度大;同时原规划景区分散,影响了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内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以及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县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
四是科学规划、充分保护、合理利用森林景观的需要。
为规范南岳山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我县全域旅游发展、全景霍山建设,将更多优质的国有林森林景观资源纳入到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内,充分发挥森林公园的多种功能。
鉴于上述原因,依据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弱”总原则,按照“国进民退”即增加国有林面积、调减集体林面积,同时调减非林地和水面面积的要求,为充分发挥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社会效益,切实增强《规划》可操作性,拟将南岳山省级森林公园原规划范围调整为南岳山景区(核心景观区)6870亩(其中国有林603亩)、大林竹海景区(一般游憩区)27280亩(集体林)和黄巢寺大沟景区(一般游憩区和生态保育区)20850亩(国有林),调整修编规划总面积仍为省林业厅批复规划面积55000亩,其中国有林所占比例提高到3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