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PPP项目资格预审

[采购公告]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PPP项目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授权灌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现采购人按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等文件的精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

3、项目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杨集镇通榆村原小鹅厂,204国道东侧,占地约63.1亩。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采用干式厌氧消化工艺处理畜禽粪污,并采用沼气提纯技术产生沼气。设计规模为年处理畜禽粪污30万吨(干清粪,含水率80%),餐厨垃圾1.8万吨(城区+各乡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含水率85%),并规划适当预留部分处理能力协同处理区域内的部分其他有机废弃物。年产生物天然气720万m3,有机肥2.4万吨。

本项目拟建设进料车间一座,占地1125㎡;厌氧处理设施1套,共占地4320㎡;固液分离车间一座,占地420㎡;沼气净化及利用设备间一座,占地392㎡;好氧发酵滚筒1套,占地1216㎡;有机肥车间一座,占地4888㎡;综合办公生活楼一座,占地400㎡,建筑面积1200㎡;臭气处理设施一座,占地220㎡,及附属设施等。

具体内容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运作方式,即由灌云县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灌云县区域范围内畜禽粪污及餐厨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通过获取政府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生物天然气及有机肥的销售收入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农业农村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设定为项目总投资31.92%,目前定为8000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约90%;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占比约10%。

(四)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五)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六)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个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项目公司在整个运营期内,除暂停服务以外,需按照约定对灌云县区域范围内的畜禽粪污及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并集中处理,生产并销售相应的生物天然气、有机肥等副产品,同时做好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设备大修、设备到期的重置等,确保在项目运营期内规范、安全运作。

(七)采购预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064.3万元。(最终以审计确认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本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为了确保中标社会资本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且未被江苏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市场,同时未被灌云县财政局禁止进入当地采购市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当地法律不要求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

8、投标人不得是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

(二) 特定条件

1、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参与投标社会资本(申请人)应承诺:负责本项目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部分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财政补助资金(若有)和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财政补助资金(若有)和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社会资本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若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承诺);

(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一方需满足本条款要求);

(3)申请人应具有畜禽粪污、餐厨垃圾、污泥等污染物处理项目设施的运营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运营任务的一方须提供);

(4)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有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且近三年内没有环保事故投诉或环保行政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若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金融机构投资人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否则不予通过审查。

(2)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均须持股,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40%;联合体中承担运营工作的成员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10%;若联合体中承担运营工作的成员多于一家的,则其中至少一家成员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10%。

(3)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与其联合体分工相匹配的投资、施工、运营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5)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牵头方和成员不得变更,各成员承担的职责亦不得变更;

(5)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

(6)根据苏财金〔2019〕53号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实际出资入股。

3、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三) 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公开招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采购招标的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1、本招标公告的期限: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

2、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在本公告的发布期间,社会资本可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通过CA证书登录“供应商系统”→“交易乙方”→“交易文件下载”,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完成网上招标文件下载;如项目存在多个分包,供应商须对所参加的每个分包进行“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00 张工:185*****641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有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重要提醒: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连云港孙莉莉 180*****017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接收人:朱工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请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开展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另包含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

七、其他

(一)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二)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三) 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132*****78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3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资源化处理 粪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