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区环卫作业及股权合作招标招标公告
如东县城区环卫作业及股权合作招标招标公告
如东县城区环卫作业及股权合作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为推动如东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促进环卫市场健康发展,形成环卫事业“事企分开、管干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的体制机制,如东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环卫事业特许经营模式与市场化改革。为此,如东县城管局与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招标人,选择一家专业的环卫作业企业,与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承担如东县环卫作业工作。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招标事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如东县城区环卫作业及股权合作项目
招标编号:
二、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址本项目实施地位于如东县城区。
2.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拟通过本次招标,选定一家专业的环卫作业服务公司,完成以下事项:
1)与招标人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如东县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其中中标人出资比例为55%,采用货币出资方式,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5%,采用实物出资方式;
2)该项目公司承担合同内约定的环卫作业服务,并接受如东县城管局和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督考核。
3)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出租、出售的形式将项目公司承担合同内约定的环卫服务作业所必需的资产交予该项目公司使用。本次招标中,投标人需对该部分资产租金及售价进行竞价,后期由项目公司履行相关手续。
3.项目规模经估算,项目预算年度服务费最高限价为7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附加);环卫资产出售部分最低限价为1021万元;环卫资产出租部分租金最低限价为91万元/年。
4.项目合作期限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10年,自中标人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并完成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的合同签订并生效的次日起,作为服务期限的起始日,至服务期满为止。
5.环卫作业服务范围1)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承担提供环卫作业服务所需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项目公司承担如东县城区范围内的环卫保洁服务,具体界限为:
东至:东二环(东二环路东侧路牙向西),南至:南环路(南环路路南侧路牙向北),西至:223线(以223线路西侧向东),北至:洋口大道(以洋口大道路南侧向南)。
以上界址合围范围内,不属于项目公司承担的环卫保洁服务范围的有:
a)属高新区保洁的三级道路(即后街后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面积为17.8万平方米;
b)无围墙无物业小区,面积为55.77万平方米;
c)沟塘及河道,面积约58.1万平方米;
d)有围墙的无物业小区共36个,面积为28.73万平方米;
e)属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道路保洁范围的市政道路,面积为44.3524万平方米。
3)项目公司承担的环卫保洁服务内容为道路保洁、公交站保洁、绿地保洁、水面保洁、公厕保洁以及生活垃圾(不含餐厨垃圾、建筑装潢垃圾)收运;
4)项目公司承担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环卫保洁服务,服务质量须满足合同约定标准;
5)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酬金及调整办法获取环卫作业服务费;
1)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及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工作量如下:
公交站、果壳箱、道路与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范围 | |||||
区域 | 公交站台 | 果壳箱 | 保洁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道路 | 街巷及公共区域 | ||||
城区 | 26 | 152 | 752680 | 284883 | 配工具房16处 |
南区 | 42 | 249 | 920020 | 255711 | 配工具房9处 |
新区 | 74 | 192 | 29000 | 配工具房10处 | |
合计 | 142 | 593 | 569594 | 配工具房35处 |
2)保洁服务内容包括:
①上述服务范围内主次干道、街巷、公共区域的清扫范围为道路“墙到墙”之间区域(其中主次干道有物业公司保洁的店面房人行道板、广场、绿化带除外);
②道路保洁内容包括路面、路牙、道路绿化带、公交站台、共计41千米交通护栏、店面房前公共区域(其中主次干道有物业公司保洁的店面房人行道板、广场、绿化带除外)、垃圾桶及其周边、果壳箱及其周边、人行道、电线杆下部、墙角跟;
③沿路公共垃圾桶及果壳箱内的垃圾清理运输、垃圾桶及果壳箱的清洗(由原环卫处负责清洗的,继续由项目公司负责。其余部分,不在本次作业服务范围。);
④公交站台、电线杆上、无围墙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单元楼道口以外)的小广告等的清理;
⑤交通护栏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窨井杂物的清理;
3)按季节及国家规定抑尘、除霾要求在主次干道进行科学洒水降尘;
4)道路保洁包含人工清扫保洁、机械化保洁两种方式。机械化保洁服务过程中,还需保持环卫车辆、工器具的及时清洗;
5)绿化带的修剪整枝等工作不在上述服务范围内;有物业的小区及有围墙但无物业的小区内的小广告的清理、垃圾桶的清洗不在上述服务范围内;市民广场、小游园、“三河六岸”、主城区主干道绿化隔离带等属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东县园林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景观、绿化不在本次保洁范围内。
1)本项目范围内的河道及公共景观水体的水面保洁服务工作量如下:
河道及公共景观水体水面保洁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 数量(条) | 水面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河道水面 | 54 |
2)保洁服务内容包括:
①水面各类漂浮物或暴露性垃圾的打捞、清运与处置;
②河岸线或水体的岸坡(两侧)的保洁,垃圾或杂物的及时清扫、清运与处置;
3)河道内树叶的及时清理、运输与处置;
4)属如东县水务局开发建设的未移交的景观河道,不在本次水体保洁范围内。
1)本项目范围内的公厕保洁服务工作量如下:
公厕保洁服务范围
分类 | 一类公厕 | 二类公厕 | 三类公厕 | 合计 |
数量(处) | 8 | 38 | 5 | 51 |
2)保洁服务内容包括:
①公厕设施的清洗与保洁,含内外墙面、公厕内地面、卫生洁具、蹲位、坑位、洗手台、门窗等的及时清洗、清理;
②公厕墙外5米范围内的场地保洁;
③纸篓、垃圾袋的及时清理与更换;
④公厕内水电、管道设施的维护维修;
⑤化粪池粪污抽吸与清运处置,周边地面及时清洗;
⑥定时进行药物灭杀工作,夏秋季做到厕内基本无蛆无蝇、无恶臭;
⑦粪便处置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与作业;(渗滤液处理除外)
3)对抽吸机械设备每日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机械故障及时检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机械设备及时清洗,无恶臭;
1)本项目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置与公共垃圾箱清洗服务工作量如下:
生活垃圾处置与公共垃圾箱清洗服务范围
类型 | 设处 | 数量(个) | 备注 |
公用垃圾箱 | 1153 | 2275 | 垃圾清运、垃圾箱清洗(行政企事业单位除外) |
2)本项服务内容包括:
①收集来自于道路及公共区域、水面、公厕、果壳箱、垃圾箱等处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送往指定地点;
②垃圾清运、转运过程中的垃圾压缩、场地清理、污水清理,垃圾车清洗、公共区域内垃圾分类;
③废弃物处置中心的日常管理与废弃物处置作业,飞灰转运、飞灰填埋场进场车辆的管理、绿化垃圾的收集与转运等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封场日常管理(渗滤液处理除外),场区日常环境维护与养护,场区所有用电设备、用水设施设备加强检查维护维修,场区作业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洗与维护维修;
④生活垃圾随产随清作业、垃圾桶倾倒后摆放整齐且不移位、垃圾桶倾倒后周边地面清洁;
⑤压缩垃圾车每车次及时按指定地点排放污水;
⑥对垃圾运输车辆、GPS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每天冲洗干净后入库;
⑦县城区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4座地平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与垃圾转运、压缩作业,保持站内外各类库房、办公室、宿舍等场所整洁,指挥垃圾车辆将垃圾倾倒至指定区域内,每天对压缩设备进行检查、故障排查、日常维护与保养、清洁等工作,做好入站垃圾过磅、记录、统计等工作。
⑧镇区区域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及渗滤液转运作业。
注:建筑装潢垃圾不在本次招标的垃圾清运、处置范围内。
3)服务内容还包括公共垃圾箱的清洗。
4)县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管理与作业(渗滤液处理除外)。
1)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环卫应急保障;
2)中心风力13级(不含13级)以下强台风、单日(24小时)内降水量低于100毫米(不含100毫米)暴雨以及暴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的环卫保障。
其他:上述环卫服务范围如有歧义或争议的,以如东县城市管理局的解释为准。
6.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江苏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DGJ32/TJ172-2014》、《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1998)、《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及《如东县环卫处督查考核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服务标准、要求之外,本项目服务的质量要求还需满足《如东县城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考核办法》的考核要求。
1)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的规定,自行承担作业服务所需的全部运维责任和风险,有效管理、运行和维护项目设施。
2)项目公司须确保清扫保洁作业全覆盖,垃圾收集、运输、转运、压缩等过程中须确保全封闭化作业。
3)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日二十四(24)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365)日【闰年三百六十六(366)日】为服务区域内的环卫保洁提供安全、平稳、有效的服务。
4)项目公司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每年11 月30 日之前提交下一运行年的作业计划至招标人。
5)在不损害上述一般原则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证在整个合租期内:
①始终按照合同的规定、谨慎运营惯例、环卫作业手册以及设施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安全、可靠的运行项目设施;
②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提供环卫保洁化服务;
③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适用法律和中国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7.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阶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具有城市环卫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法人,均可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2.基本资信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成立、并具备投资该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加公开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3)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至6月份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官方网站的“信用公示”栏目中的“行政处罚”中,须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检索结果网页截图,资审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资格要求(1)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2项城市环卫服务项目,且到2019年10月为止,服务期不少于2年。(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日期以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2)投标人拥有垃圾末端处置能力,能够提供与日处理能力≥800吨生活垃圾的合法末端处置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如合法末端处置中心为如东县区域外单位,需提供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的有效审批文件和手续。(原件备查)
4.财务要求
(1)2018年度有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近三年(2016、2017、2018)来投标人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应与本企业真实情况相符,如有任何不实或弄虚作假,招标人将上报主管部门,三年内不得进入如东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市场。四、招标文件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及获取方法: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月6日,每个工作日9时至17时至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西单元1611室登记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另需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装于U盘中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投标文件份数:壹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盖章密封。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接收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投标人的数量。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作为有效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进入初步评审阶段。未报名者不得参与招标竞争。
七、其他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如东县城管局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康林,联系电话:182*****117
代理单位: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海峰;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鑫乾国际广场B座西单元1611.1612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如“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如东锦恒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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