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集镇等两个镇低丘岗地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九集镇等两个镇低丘岗地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南漳县九集镇等两个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漳县九集镇等两个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批 [2010] 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南漳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毕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概况:南漳县九集镇等两个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665.33公顷,总投资约1996万元,共分4个标段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
3、工程地点:南漳县九集镇、肖堰镇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5、计划工期: 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
三、资格要求及其它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不在处罚期间)的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国家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3、本次招标进行资格后审。
4、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报名必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及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号、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与劳动用工合同,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8月 31日至2011年 9 月 6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电子光盘)每套人民币300元,以上款项报名时交纳,均不予退还。报名地点: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南漳县万山路34-1号)
六 、抽签确定投标标段
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抽签到第几标段的只能参与该标段的投标)。于2011年 9 月7日上午9:30,投标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及身份证原件,在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参加抽签确定投标标段(并凭收款收据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没有签到或迟到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申请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交纳截止时间限于递交投标文件前72小时(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以下专用帐户:
收 款 人: 南漳县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
帐号: 1804 0500 0920 0000 579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并在2011年9月23日前凭汇票原件到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咨询电话: ****-*******
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无息)到基本帐户。
八.投标注意事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上午9:30,地点为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格后审文件及原件送达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传 真:****-*******
招标人地址:南漳县城关便河北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毕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传 真:***-********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233号 邮 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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