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乡、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乡、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乡、村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

采购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呼玛县公告时间2019年12月30日16: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31日08:30至2020年01月07日1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1日09:3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呼玛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佳、****-*******
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乡、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乡、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MC[2019]00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呼玛县

联系方式:王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乡、村设备采购项目;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5台、垃圾斗35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8:30至2020年01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0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 货 期:签订合同3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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