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公交汽车及生产保障用车保险服务
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公交汽车及生产保障用车保险服务
发布时间 ********17
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公交汽车及生产保障用车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94号、1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公交汽车及生产保障用车保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保险服务机构。现诚邀国内符合条件且有履约能力的保险服务机构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详细情况以招标需求中公布的为准)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公交汽车及生产保障用车保险服务
(二)招标编号:TRZBC2019-133
(三)招标主要内容:
1.保险险种:
1.1生产保障用车保险险种:机动车辆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不计免赔特约险。
1.2公交汽车保险险种:机动车辆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三者)、承运人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2.保险对象: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中的273辆公交汽车以及使用中的6辆生产保障用车。
3.保险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4.服务地点:保山市。
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选择保险服务机构数量:一家。
(四)采购预算(保费总额):¥240.00万元。
(五)保险期限及保险服务期限:
1.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后两个自然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机构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服务期限:包括保险合同实施期间及保险期结束后与合同实施期间的相关服务事项整理收集交接等时间在内。
(六)付款方式及相关说明:本次招标按运营中的273辆公交汽车以及使用中的6辆生产保障用车计算,新增和更新车辆按中标保险公司优惠率承诺计算后支付,在服务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保险要求按调整后执行,付款方式及其他详细条款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七)其他事项: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或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授权在项目所在地的保险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提供逐级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人及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除网上投标确认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一)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材料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有权要求拒绝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并请更正后重新提交。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3.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材料提交方式:(1)邮寄,(2)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bstrzb@126.com。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公开招标公告有效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标公告有效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01月07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31日08时00分至2020年01月07日18时00分,五个工作日)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557)。
2.投标人信息登记: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三、投标人除网上投标确认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
六、每个投标人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 ZCTBJ)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格式为*. 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现场资料: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九、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十、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二)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二、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北城区义乌路以西远征路以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话:****-*******
传真:****-*******
监督电话: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监督电话:****-*******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备注:
1.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2.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2.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1份纸质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纸质投标文件与网站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单位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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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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