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受理办事须知
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受理办事须知
一、 设置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7〕100号)等规定。
二、 提交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三、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处理费用
不收取费用。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五楼5061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qq.com
2、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义乌市北苑路150号415室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 ****-********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4@qq.com
标签: 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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