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油罐车铅封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油罐车铅封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油罐车铅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SS招标【2019】0458
********5">一、招标条件********6">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油罐车铅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罐车铅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交货地点:四川境内各地市州。
2.2 服务期限及供货周期:服务期限为30个月,供货周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
2.3招标范围:油罐车铅封采购,年需求量不低于120万支(据实结算)。
注:本次采购设备为暂列清单,采购数量无法确定,投标人报价时暂按单个铅封进行报价,实际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采购数量等因素作为价格索赔等均不予支持。
********9">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三、投标人需具备如下资质********0">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铅封(施封锁)生产许可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范围相一致的类似经营范围。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2近2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1日)已完成1个同类或者类似钢丝铅封业绩,证明材料为相关合同、订单、发票等。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近2年(2017年、2018年)内未出现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一般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可通过登陆当地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提供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记录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3.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未在中石油系统内发生质量事故或违约记录;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不超过2次或者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累计不超过2次;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2月 31 日至2020年 01月 0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金牛区蜀西路52号西部珠宝交易中心3栋13楼4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应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1月 20 日14时00分,地点金牛区蜀西路52号西部珠宝交易中心3栋13楼4号。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0">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04-206号四川国际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lyi11-xs@petrochina.com.cn
代理机构:四川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金牛区蜀西路52号西部珠宝交易中心3栋13楼4号
邮 编:610013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59*****483
电子邮件:********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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