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理

废弃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理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HRC[TP]*******-2的废弃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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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60599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305国内3000915000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11-2C170202道路货运服务道路货运服务305国内275.409884000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999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玖仟元整(¥99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响应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据《平政办农药废弃物回收方案》及平农〔2019〕138号文〔关于印发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中标方与委托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就废弃农药包装物运费与处理费结算方式说明: 1、乙方与我县5个转运中心发生关联,就转运中心废弃物存储数量多少,进行协商,具体多长日期、乙方上门回收及上车相关要求进行协商。 2、乙方与 5个转运中心:乙方与转运中心需有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数量交易凭证,经甲方指定专人签字作为有效凭证,需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作为中标方与转运中心结算领取服务费(包含运费和处理费)依据,农业农村局根据转运中心上报的交易凭证,每季度与转运中心结算一次。 3、由于本项目今年开始试行,加上本县废弃农药包装物一年中回收数量频率不均,结算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下一季度结算上一季度。 4、转运中心与乙方交易验收:转运中心与乙方应妥善协商验收交割形式,由转运中心与乙方协商确定,应避免重复验收,验收交割单据应有双方经办人员签字为有效凭证;若因甲方未能以压缩完成的方块形(或圆筒形)交货给乙方,乙方将按照第5.1款规定,收取运输费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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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1、服务方与我县5个转运中心发生关联,就转运中心废弃物存储数量多少,进行协商,具体多长日期、服务方上门回收及上车相关要求进行协商。 2、服务方与 5个转运中心:服务方与转运中心需有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数量交易凭证,需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作为服务方与转运中心结算领取服务费(包含运费和处理费)依据,农业农村局根据转运中心上报的交易凭证,每季度与转运中心结算一次。 3、由于本项目今年开始试行,加上本县废弃农药包装物一年中回收数量频率不均,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下一季度结算上一季度。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 2019 年12月27日生效至2020年12 月22日止。(合同签订后 (360 ) 天内交货)。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是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合法的经营处置单位,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由于乙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环保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10.2 甲方实际转移给乙方的危险废物中不得夹带本合同范围之外的有名称或无名称的废物,尤其不能夹带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危险废物,否则,因此造成乙方运输、处理处置危废等相关环节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和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 甲方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应系统或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转移申请或备案。若因甲方提供虚假或不合规的联单造成乙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10.4 甲方若逾期支付处置费用,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违约金, 计算方法:按逾期支付处置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5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10.5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整改,如甲方未能在前述限期内整改完毕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未能整改的应付的处置费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10.6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名录》(2016)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据县政府转发的《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关于废弃农药包装物、化肥包装物和废弃农地膜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农业农村局《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细则》要求,本项目委托第三方对集中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1.乙方应具备处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工业危险废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2、乙方提供服务的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资质,且证件合法有效。3、乙方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车况良好,采取符合法定、安全、环保标准的相关措施进行运输。4、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工业废物并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5、乙方应按委托方通知时间安排符合约定的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收集采购方工业废物,废物出厂时,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6、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采购方的工业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所做的工业废物处置方式是合法的,并且是有效的。必要时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14.2甲方义务1.甲方作为工业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对其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废物进行处置。2.甲方应事先向中标方提供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成分、含量(浓度)及产废的工艺流程等有效资料。收储时采购方须提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次收运的时间、地点及收运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对于装载、运输是否有特殊要求也要一并告知。3.甲方应将各类工业危险废物分类存储,做好标记标识,不可混入其他杂物,以方便乙方处理并保障操作安全。对袋装、桶装的工业危险废物应按照工业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技术规范要求贴上标签。4.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工业危险废物集中摆放,负责装车,并为乙方运输车辆的进出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作业场地、装车所需的装载机械(叉车等)及操作人员。5.甲方应在网上创建《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待乙方签收。6.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业危险废物不得存在下列情况:6.1.工业危险废物中存在未列入附件的类别;6.2标识不规范或者错误、包装破损(含包装物老化等因素)、包装不牢固或者密封不严、污泥含水率>85% (或游离水滴出);6.3如有剧毒类危险废物、高腐蚀类危险废物、易燃易爆类危险废物、压力容器、强氧化性危险废物和不明物,收运前没尽到告知义务,也没告知具体成分和应急安全措施。存在瞒报漏报现象。6.4转运空桶须告知之前装过的危废的主要成分(尤其是使用空桶装运另一类危废);6.5两类及以上工业危险废物人为混合装入同一包装物内,或者将工业危险废物与非工业危险废物混合装入同一包装物,或者将固体与液体混合装入同一包装物;6.6其他违反工业危险废物运输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异常情况。6.7甲方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的种类、数量与实际不符合,乙方有权拒绝接收。6.8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行为。14.3乙方合同义务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具备处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工业危险废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提 供给甲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乙方提供服务的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必须有相 应资质,且证件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不实之处导致采购方遭受任何第三方的索偿或相关 政府机关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废物资料(种类、数量、说明)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履行。 3. 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可提前通知乙方前往收取工业废物,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4. 乙方负责工业废物的运输,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甲方收取工业危险废物,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车况良好,采取符合法定、安全、环保标准的相关措施进行运输。 5. 乙方若无法自行处置采购方的工业废物而需移转第三人处置的,转移前,乙方须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采购方同意。若需取得政府机关的审批文件的,乙方应在取得审批文件后再转移。乙方应保证所移转的第三人具备处置所转移废物的资质,若该第三人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乙方应就该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 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工业废物并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7. 乙方应按采购方通知时间安排符合约定的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至甲方指 定地点收集采购方工业废物,废物出厂时,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8. 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工业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所做的工业废物处置方式是合法的,并且是有效的。必要时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9. 乙方收运车辆以及司机等人员,应当在采购方厂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10.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工业 废物。若有此情形发生,乙方人员须立即清理,并承担此情形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 11. 由乙方的人员协助搬运装载废物的容器,如果在收集废物、装卸装载废物的容器的过程中出现废物泄 漏等事故,应配合恢复收集区的淸洁。 12.乙方应对任何从甲方得知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工业废物来源、废物情况、废物价格、处理流程、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经验和数据,承担保密责任。在没有采购方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向第三人公开。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乙方: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小溪镇东大路168号住所:福建省九湖镇蔡坑工业区
单位负责人:黄堃单位负责人:杨振宁
委托代理人:
黄毅军
委托代理人:
杨宝成
联系方法:189*****489
联系方法:180*****78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和支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1348账号:161*****010*******

签订地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害化处理 包装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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