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盐等大宗食品供货企业资格预审报名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盐等大宗食品供货企业资格预审报名公告
根据省市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相关规定,2019年我区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采购继续采用区营养改善计划成员部门联合确定供货企业,学校自主选择企业供货的方式进行。欢迎具备资质的企业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食盐等大宗食品采购
二、组织单位: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
三、资格预审条件:
(一)供货商准入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2、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有效的厂家代理授权书等证件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办理了证照的年度审验。
3、能自觉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和流通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自律十项制度》。
4、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和企业信誉,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记录,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5、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二)送货要求
1、运输车辆要求密封,避免食品原料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能按时送货到校。
3、每次送货能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销售税务发票和供货详细清单并签字或加盖有效印章。
4、每次送货,校方必须进行食品质量查验,做好查验记录,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三)价格要求
1、提供食品原料价格遵循市场调节原则,不超过市场平均价,并且确保质量。
2、如遇米、面、油、食盐等食品市场价格上浮和下降,供货企业供货之前需向学校说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当供货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学校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学校有权通知供货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四)验收要求
1、供应的相关食品必须有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明,能够出具有效的食品质检报告,并在保质期内。
2、供货企业提供的原材料应是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单位购买,且留存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货票据供校方和有关部门检查。
3、必须符合校方的验收要求,如果验收时发现原料在数量、质量、规格、等级和卫生上不符合要求,校方拒绝接收,并按合同中注明的违约情况处理。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报名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六、联系人:赵 芯 联系电话:*******
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 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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