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食堂委托管理谈判邀请函g公告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食堂委托管理谈判邀请函g公告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提升保障服务水平,我委将通过谈判竞标方式选择职工食堂受托管理供应商,请有条件、有意愿的餐饮管理企业单位,按以下所列条款及要求进行竞标。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卫健委机关食堂委托管理

二、项目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

三、项目内容

3.1、用餐规模:每天用餐约90人。

3.2、业务委托:(1)食堂的日常运作(不包括食品采购、设备维修等);(2)饮食卫生保障;(3)场所及设备安全保障责任。

四、有效期限: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承包合同每年签1次,有效期限1年,期满后如双方需进一步合作,可按招标文件续签合同)

五、报价方式

采取食堂委托管理费总额(含税及五险一金)包干方式。

六、投标方资格与要求

候选供应商必须具备餐饮运营管理条件的企业。若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标的,须携带有关营业执照到莆田市卫健委办公室604报名领取有关资料,并按本函招标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报价资料和食堂委托管理报价表密封、盖章后送达办公室604,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资料必须包含以下6.1—6.7内容, 提供的有关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且每一项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1、有效的餐饮食品管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从事餐饮管理项目)。

6.2、候选供应商《承诺与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6.3、法人代表授权书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6.4、候选供应商专业证明(厨师等级技能证书、健康证)。

6.5、《食堂业务委托管理报价单》须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三)。

6.6、报价资料(以上6.1—6.5内容)一份(要求密封、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候选供应商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

6.7、报送资料递交单位: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8、报送资料递交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604

6.9、报送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9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10、谈判竞标时间: 2019年1月10日10点

6.11、开标地点: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04

6.12、投标公示期: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

6.13、公示网站: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putian.gov.cn/(360浏览器需极速模式)。

七、报价要求

根据采购人日用餐规模及服务标准要求,并考虑自身能力,结合市场情况,按附件三《莆田市卫健委机关食堂业务委托管理报价单》格式合理报价(报价需密封),依据候选供应商报价需求,可对该报价单中的岗位名称和项目费用增列。

八、食堂服务委托管理外包费用

根据市场调查及对本食堂管理标准要求,经测算基本委托管理费用总额不高于 18 万元/年。

九、外包对象

拟定将食堂业务委托餐饮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候选供应商经营范围应须具备食堂经营管理条件,服务人员编制总数应在3人,其中派驻人员有厨师、面点、主管,厨师需提供烹饪技术证书,上岗服务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

十、服务标准与要求

10.1、按照莆田市卫健委食堂管理要求执行;

10.2、每日供餐品种:四菜一汤或主食套餐,提供面食类食品打包;

10.3、工作时间和开饭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10.4、食堂环境每日三餐保持卫生干净(含厨房);设备、厨具应定期保洁;餐具定期消毒;食品疏菜按规定一冲二洗三消毒;按垃圾分类要求进行餐厨垃圾管理;

10.5、按要求统一着装、礼貌用语,优质服务;

10.6、负责制定食品采购计划,协助食品、食材验收,搞好食堂物品保管、保鲜,做好市场调查和食堂运营成本管控,做好食堂相关账目;

10.7、负责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把关食品卫生,严防采购腐烂或者保质期过期食品注入食堂使用;

10.8、负责维护好食堂厨房设备、灶具、厨具、电力设备等,如因违规使用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10.9、负责控制好食堂的易耗品材料,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和《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食品留样等制度;

10.10、制订食堂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

10.11、配合做好采购人有关食堂管理的其他事宜。

十一、监督和评价

11.1、监督小组:由莆田市卫健委相关科室职工代表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听取职工意见,负责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要求进行改进。

11.2、开展季度测评和考核

(1)按季度测评。通过职工测评,要求职工满意率须达75%-85%以内。若年四个季度连续测评满意率均在80%以上,可作为优先考虑续签合同的依据;若年四个季度连续测评满意度在70%以下,期间视情适时给予警告或作为解除食堂委托管理合同的依据。

(2)入选供应商被行政卫生管理部门检查有效投诉1次,视情节轻重扣1000-5000元;入选供应商服务方面被职工有效投诉1次,视情节轻重扣100-500元,依次类推。

(3)若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入选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评标方法及标准

12.1、由采购人评标小组对候选供应商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资质审核,通过资质审核后以报价最低者为入选供应商。

12.2、本委托管理费用最高控制总额不高于 18 万元/年,若候选供应商报价的总额高于设定最高控制总额的,视为报价废标。

十三、其他要求

考虑单位性质,如遇到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入选供应商务必保障及时提供用餐服务,采购人将参照业务委托另加项目费用标准计算。

十四、结算依据与付款

14.1、入选供应商以中标价为结算依据,税费由入选供应商承担,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付款金额=中标额/12个月+另加项目费用-当月扣款)。结算与付款流程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14.2、 附加项目费用,须经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双人签证。

十五、待入选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向入选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入选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应在2天内与采购人单位签订合同。

联系单位: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陈建胜

电话:*******189*****111


附件一:

承诺与声明

致:

本公司特承诺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认识到贵单位采购为政府机关采购。

二、本公司己认真阅读贵单位采购邀请文件,并完全理解邀请文件的内容。本公司保证严格保密邀请函内容,不泄露贵行任何信息。

三、本公司保证所递交的谈判文件、资格证明、产品资料、合同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本公司愿意承担虚构信息及伪造资格证明、合同等有损诚信行为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本公司所提交的谈判文件构成要约,经贵单位承诺,本公司即受上述文件中意思表示的约束。

四、贵单位有权在签署采购合同前的任何时间终止采购。

五、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本公司承诺不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贵单位的合作案例,不将贵单位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等。

六、在采购过程中,本公司承诺不做影响正当交易的事情。

七、本次采购涉及函件往来时请使用本公司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依据中国法律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现授权本公司 为本公司真实的、合法的代表,以本公司名义并代表本公司参加莆田市卫健委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谈判,授权权限如下:

1. 签署、整理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2. 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

3. 签署合同;

4. 处理其他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宜。

此授权书自签发日起生效,至合同签署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授权日期: 年 月日

附件三:

食堂业务委托管理报价单

序号

岗位职责

配置人数

月/薪资

年/薪资

备注

1

2

3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

年 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管理 机关食堂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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