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6-SJ02-S1-2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楼设计招标
20191216-SJ02-S1-2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楼设计招标
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楼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J02-S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楼设计招标已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以教发司[2019]2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楼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科研用房、教室、实验室、图书资料室、附属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24741平方米。
2.3项目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标段:完成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楼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
2标段:完成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楼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
2.6服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近三年(2016-2018)有类似业绩:1标段类似业绩(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2标段有类似业绩,不需要网查。
3.3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1标段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2标段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建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3.5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被拒绝。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阜设计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01月0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截图);
(6)(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近三年(2016年-2018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标段同时提供网查业绩截图);
(8)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含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行为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
联系人:樊科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室
联系人:刘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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