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指挥系统一期(设备类)招标公告

“三防”指挥系统一期(设备类)招标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市“三防”指挥系统一期(设备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市“三防”指挥系统一期(设备类)

2、项目编号:HKGP2011-134

3、采购预算:3,480,566.89元

4、采购内容:

本系统主要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1)大屏幕显示暨辅助系统:

(2)中型水库视频监控信息系统(Ⅰ期)

(3)渔船避风港视频监控信息系统(Ⅰ期)

(4)小(一)型水库视频监控信息系统(Ⅰ期)

(5)防洪楼视频监控信息系统(Ⅰ期)

(6)市“三防”联合指挥联网项目(Ⅰ期)

5、项目地点:海口市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之内,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满足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2.2、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

2.3、具有主要产品制造厂商(DLP大屏、红外一体化高速云台摄像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4、在海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在海南省内设立的分公司, 而且售后服务机构注册5年(含)以上,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人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府网。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林挺莉

电话:(0898)********

E-mail:lintinglixz@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伍海丹

电话:(0898)********

传真:(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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