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护仪招标公告
电监护仪招标公告
盱眙县招投标中心心电监护仪询价采购报价表(河桥卫生院)(二次)(编号: XYZCX *******)
盱眙县招投标中心心电监护仪询价采购报价表(河桥卫生院)(二次)
(编号: XYZCX *******)
项目
名称
数量
采购货物品牌型号及其相关配置
限单价
投标报价
是否
响应
胎儿监护仪
1台
具体要求与采购人联系 电话:138*****210
1.2
报价总计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地址:盱眙县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0517-********
2、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盱眙县招投标中心。
4、此报价表务请密封交县招投标中心。
5、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合格产品,并经采购方现场验货,和参与装机。
6、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7、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6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1日内(节假日除外)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9、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表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总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投标中心交纳千分之四交易费。
11、2011年第一次参加询价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12、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向招投标中心递交1000元履约保证金。
定标要求:1、同品牌型号低价中标
2、在满足使用的情况下,配置和技术参数相等低价中标
3、本次询价以满足使用的为定标原则
备注:要求提供胎儿监护仪彩页和用户单位
报价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报价单位详细地址
固定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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