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孝寺北侧规划路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光孝寺北侧规划路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光孝寺北侧规划路工程施工监理[2011-3359重新招标]
光孝寺北侧规划路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1】1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现对光孝寺北侧规划路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光孝寺北侧规划路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
联系人: 宋小姐 联系电话: 020- ********
三、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
四、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五、建设地点: 广州市
六、工程概算投资额: 260万元(建安费)、监理服务收费基价:8.58万元。
七、资金来源: 市城投资金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设1个标段。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招标规模:光孝寺北侧道路宽度7米、长度342米的规划路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1 年9月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 年9月8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00 —— 11:30 下午:2:00 —— 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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