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汕头市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市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15:2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02日09:00至2020年01月08日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1月02日09:00至2020年01月13日10: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1月13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拟对 汕头市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检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912-033-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13,7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汕头市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水泥搅拌桩检测项目;最高限价:*******元,20%≤下浮率<100%。
2.项目编号:HS19ZC0054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汕头市韶山路(长平路至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起点接长平路,终点至中医院,全长1031.852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联络通道起点接韶山路一期终点,终点接珠城路(中山东路高架桥下),全长248米,红线宽度为8米,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沿线布设配水、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照明等市政管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 年01 月02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08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1 月13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1 月13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01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06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
联系人:洪燕春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6楼 |
联系人:陈晓纯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504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7*****62634.pdf"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157*****62977.pdf" ignore="1">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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