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LG挂-2008-06号地块”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LG挂-2008-06号地块”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土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委托评估地块
宗地一:LG挂-2008-06号地块;评估用途为:由于政府解除原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权,由中标人参照莆荔土[2015]20号文的文件精神,并按照当时发文时间段的市场价进行评估,为政府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补偿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2、评估要求
1、时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出具评估报告。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1000元。
2、成果要求:评估方须根据土地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评估报告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式4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评估服务费
评估服务费计取办法:地评估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计取,单宗封顶3万元。
4、付款方式
评估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评估服务费。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公布的2018年度在莆备案土地估价机构。本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9年 12 月 31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现场勘察或咨询相关事宜的,请于2019年 12 月 31 日至2020 年 1 月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若只有一家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的,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确定为中标人。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8 日 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1、公告其他说明: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94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城门兜小区14号楼2梯位1108室
联系人:小章
电话:186*****35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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