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等设备招标公告
学校食堂等设备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保康县实验中学委托,拟就学校食堂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BKCZ[2011] 10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设备
三、采购内容:
A包,四座学生不锈钢餐桌凳170套。
要求:桌面采用202型1毫米厚不锈钢内置多层木板,规格长120厘米,宽60厘米;凳面为玻璃钢圆面;桌凳支柱采用50厘米×50厘米,壁厚1.5毫米不锈钢焊接。桌凳均需固定在地面上,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实物图片由投标人找采购单位索取。
B包, 其他厨具:
1、餐具消毒柜1个(满足1300名学生需求)。
2、切菜机2个,剥皮机1个。
3、保温桶20个(40公斤水容量)。
4、不锈钢餐具(饭碗、汤碗各1500个)。
5、不锈钢菜盆直径80公分10个,直径30公分30个。
四、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A、B包设备的资格证明。投标人根据资质可同时投A、B包或单项投标。
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货物交付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本单位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担。
七、投标报价文件基本要求:必须有企业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产品说明、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报价表格等,报价文件采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密封签章。
八、在满足所有要求情况下,合理低报价中标。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上午9时整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每份标书按规定收取100元报名费。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康县人力资源大楼11楼)
2、联系电话:****-*******
3、技术咨询:139*****552(陈主任)
20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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