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蒋家堰镇罗祥沟建筑用石料矿《储量勘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项目

竹溪县蒋家堰镇罗祥沟建筑用石料矿《储量勘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项目

竹溪县蒋家堰镇罗祥沟建筑用石料矿《储量勘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竹溪县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溪采计备[2019]ZX0861号要求,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竹溪县蒋家堰镇罗祥沟建筑用石料矿《储量勘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1. 项目编号:[2019]ZX086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 购 人: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项目名称:竹溪县蒋家堰镇罗祥沟建筑用石料矿《储量勘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项目。

    2.3采购预算:20万元。

    2.4服务内容:①对竹溪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预留新设的若干个采矿权的地段开展勘查工作,按规范编制勘查报告,并由省专家库专家评审。包括地质测量、剖面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环境调查、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地质填图、样品分析(化验),室内资料整理、技术报告编制、评审及备案等工作。

    ②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并提交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公告。

    ③协助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采矿权出让、矿政管理相关工作。

    2.5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项目的报告(含图、文、表一式五份以及电子版光盘)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2.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合同规定及业主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即2016至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盖有社保部门和税收部门鲜章已缴费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具有编制相关报告的实力,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四、采购人其它要求: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等。

七、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投标事项:

8.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文件,每套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8.3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8.4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17时30分。

注:①申请投标的单位,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与原件和实际情况相一致性,发现弄虚作假,立刻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②严禁服务机构出借和借用资质参加投标,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双方从业登记备案资格。

③严禁恶意竞标。如果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磋商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竞标,其报价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见磋商文件。

2、开标地点: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烧田大道幸福路405号三楼(集一建材对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7*****538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生态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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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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