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四号线及五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消声器设备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四号线及五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消声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2-0740B*******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及五号线工程”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及五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消声器设备采购以及相关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工程:四号线呈南北走向,从黄村到金洲线路全长约46.53km,其中大学城专线段(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从万胜围至新造约14.11km线路,共5座车站、1座车辆段、1座主变电站,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工程往北延伸至黄村、往南延伸至金洲共长约32.42km线路,共13座车站(其中两座高架车站为预留)、1座主变电站。13座车站中除黄村、车陂、车陂南站为地下车站外,其余10座为高架或地面车站。平均站间距2.585km,最小站间距1.216km,最大站间距6.27km。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工程,西起?蚩谡荆?东到文冲站。线路全长32km,?蚩诘酱筇股澄?高架车站,中山八到文冲为地下车站,高架线路全长2km,地下线路29.79km。全线共设24座车站(其中高架车站2座,地下车站22座)、1座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3个集中冷站,新建1座主变电站、扩建1座主变电站,平均站间距2.06km,最小站间距0.718km,最大站间距2.207km。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工程及五号线工程各工点的隧道通风系统及通风空调大小系统在风道和风管上均设有消声器,承担不同工况下系统的消声功能。

二、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三、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四、招标设备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及五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消声器设备采购。

五、招标内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及五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所需的消声器设备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保证达到车站消声设计要求。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申请人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

5.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6.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8. 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2004-200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EN-US>

9. 申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0.申请人近三年(2005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未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其成立的时间可短于三年但应与公司成立的年限相同);

11.申请人近五年(2002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有已完成一个或以上消声器设备供货的业绩。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07年7月9日~2007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一览表》(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正本余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不接受逾期收到的文件以及邮寄或传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如果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如果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代理机构并将会同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九、公告的附件

1.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 附件2: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3. 附件3: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十:联系方法: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芳村区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邮 编:510038

项目联系人:黄舒鹏、吴疆

电话:(8620)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政编码: 510063

联系人: 余卉、吴永红

电话:(8620)****************

传真:(8620)********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07年7月4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交易中心网上下载,不用装订)

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

原件

合格条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

合格条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资料

原件备查

合格条件

5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原件备查

合格条件

6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备查

合格条件

7
近三年(2004年-2006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

原件备查

合格条件

8
申请人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

原件

合格条件

9
申请人近三年(2005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未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其成立的时间可短于三年但应与公司成立的年限相同)的承诺书

原件

合格条件

10
近五年(2002年至今)来的消声器设备的供货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

原件备查

合格条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2007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及五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贵公司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N-US >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

(2)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财务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附件3: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一、前言

1.1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1.2 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设备货物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3 本评审细则仅适用货物采购招标。

1.4 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2.1 资格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由建设事业总部3人、企业管理总部1人、财务总部1人,共5人组成。

2.2 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办法
评审原则
3.1.1 凡有兴趣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及五号线通风空调系统消声器设备采购投标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满足各项要求后,视为通过资格审查,可进入下一步设备投标。

3.1.2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招标。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申请单位仍不足3家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3.2 评审过程
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第一步:符合性审查。

2) 第二步:完成评审报告。

3.3 符合性审查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满足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如果其中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视为不通过。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审查时,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资料将进行澄清,申请人通过澄清补充的资料可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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