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大路乡苏宅美丽乡村汪塘护栏等项目工程2019154A
灵璧县大路乡苏宅美丽乡村汪塘护栏等项目工程2019154A
灵璧县大路乡苏宅美丽乡村汪塘护栏等项目工程
比选通知书
1、项目操作条件
灵璧县大路乡苏宅美丽乡村汪塘护栏等项目工程,其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业主为灵璧县大路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对该项目实行比选。现将有关项目通知如下: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包含河道栏杆、台阶、大理石石柱、井台等;
2.3 项目范围:本工程包含河道栏杆、台阶、大理石石柱、井台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7支付方式:工程完成 60%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比选企业资格要求
3.1比选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选企业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选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比选企业承诺)。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报价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比选企业2019年5月至今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3.6本次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报价.(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8比选企业须提供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投标、下载比选文件时间:2020年1月1日上午8 时至2020年1月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方式:实行网上投标(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报价信息(填写报价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比选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比选文件;如企业为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ca,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9时 00 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二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叉口万汇城1#楼)。
6、发布比选通知书的媒介
本次比选通知书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重要说明
7.1比选企业成功办理CA锁后,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投标,否则逾期系统自
动关闭,投标不成功。
7.2投标成功后,直接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免费获取)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
7.3报价会议时,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建造师)须到场参加会议(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否则建设单位拒收其报价文件。
7.4报价人在参加报价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拒收报价文件。
7.5 所有比选企业均需足额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比选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到比选文件公布的指定账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报价保证金账号在比选文件中公布)
7.6 所有比选企业均需承诺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中选人应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通知的规定设立专户,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选资格。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璧县大路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大路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书记
电 话:135*****166
代理机构: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
联 系 人:代工
联系电话:139*****880
招标文件.pdf |
新文档2019-12-3117.02.27_********171132.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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