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350兆同频同播无线通信网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局350兆同频同播无线通信网建设招标公告

荣昌县公安局350兆同频同播无线通信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
荣昌县公安局拟对350兆同频同播无线通信网进行建设,现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述

1.编号:11A0973

2.项目名称:荣昌县公安局350兆同频同播无线通信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内容:

(本系统必须与现有的通信系统互通互联)

序号

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

数量

1.1

同播中心控制器

APT-200

1台

1.2

E1汇接器

EXC-200

1台

1.3

中心交换控制器

AET-200

1台

1.4

网络交换机

S1024

1台

1.5

中心联网路由器E网

CRX100

1台

1.6

机柜

图腾

1具

2.1

同播控制器

BCC-400

3台

2.2

基站联网路由器

BRX100

3台

2.3

信道机

TKR850

1台

2.4

转信台改造费

TKR850

3台

2.5

遥控板

RCU850

3个

2.6

GPS天线(含30米电缆)

HXGPS

3个

2.7

双工器

日立SH208

1只

2.8

浮充开关电源

PS210C

1台

2.9

高增益全向天线

TQJ350C

1付

3.0

Φ15低损耗馈管

40米/根

1根

3.1

免维蓄电池

100安时

3只

3.2

避雷器

KT-3BP

1只

3.3

42U机柜

图腾

1具


5.主要功能与技术要求

5.1、荣昌县公安局350M同播网建设前准备

在设备到达现场前,所有机房设施,天馈安装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及通信链路由荣昌县公安局负责建设完成。

5.2、技术要求:

5.2.1、接地要求:

? 避雷接地:天线塔(杆)顶部应安装尖端放电的避雷针装置。避雷针高度应高出天线顶端的45度角。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 电源接地,电源应采用3相接地方式。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 室外接地:主要指基站设备机房,在馈线入机房口应有良好的接地汇流点,接地电阻小于4Ω。

? 室内接地:机房内(在设备安装附近点)应具有良好室内接地汇流点,接地电阻小于4Ω。

? 如采用综合接地的方式,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5.2.2、天线架设要求

? 用于天线安装的铁塔(天线架设杆)的天线高度应满足系统覆盖范围要求。如果本系统基站天线与其他无线系统天线同处一个塔(杆)上,应分层放置避免干扰。

? 天线安装支架(天线抱杆)安装要求:应伸出铁塔(杆)主体边缘1米以上,收发天线在同一平面,两根天线的安装位置应大于4米,垂直安装,两根天线的首尾间距应大于1米。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或经销许可证明文件;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应在重庆市内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机构和专业的客户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达到2人以上。

三、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20日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保证荣昌县公安局350兆同频同播无线通信系统满足招标要求并且能够正常使用。

四、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一)本项目实施,由供应商派2名以上工程师进驻现场进行实施;

(二)所有的操作使用人员由供应商免费现场集中培训;

(三)供应商应为荣昌县公安局免费培训1-2名系统管理员;

(四)项目实施完毕后,供应商应提供365天x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电话和远程维护响应时间在10分钟内;上门维护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

(五)供应商应配合荣昌县公安局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操作使用规程。

(六)本次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免费提供一年售后服务,另行签订售后服务协议。

五、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5.2 支付方式:采用阶段性付款:

第一阶段: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荣昌县公安局即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

第二阶段:完成本项目的基础部分实施,荣昌县公安局即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三阶段:所有项目实施完毕,经荣昌县公安局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合同总额的45%;剩余5%作为质保金,系统正常运行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六、其他

1. 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供信道机、同播控制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作备案使用)。如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本项目牵涉到项目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及行业的规定。

3.本项目现场进行谈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可不报价。

七、注意事项

(一)、采购文件说明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1年9月2日。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陆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政府采购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投标地点: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始投标时间:2011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6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需出示的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有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收。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无需提前报名,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鉴章的开户信息证明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大厅“交易二科”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标书费售后不退)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3、投标费用:

3.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3.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3.3缴纳时间: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缴纳费用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3.4缴纳方式及退付:

标书费为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交易二科”窗口处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退回竞标单位基本账户。)

3.5项目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80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四).履约保证金:

4.1、履约担保金

金额:中标价(合同价)的10%。

提交方式:汇款或转账。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将履约担保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上。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招标人不计息全部退还给中标人。

4.2、在投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荣昌县公安局站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中标通知书自行失效。

4.3、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合同约定。

(五).投标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生产或经销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投标产品的技术介绍资料

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均用信封进行密封。

八、定标办法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后由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场一次性进行报价。最后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九、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十、联系方式

10.1采购单位:荣昌县公安局

10.1.1、联 系 人:蒋 伟

10.1.2、联系电话:152*****368

10.2采购代理机构

10.2.1、采购代理机构: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2.2、详细地址: 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

10.2.3、联系人:刘先生 仲先生

10.2.4、电 话:(023)******** ********

10.2.5、传 真:(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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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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