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公安局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公安局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1-246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二期)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市公安局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二期)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一期建设基础之上,完成“网上办事大厅扩建”、“权力阳光运行系统扩建”、“权力阳光监察系统扩建”、“交警权力数据接入”、“省厅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对接”、“扩大与市权力阳光相关系统衔接”等的建设,将权力阳光系统建设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类别、所有单位,基本建成杭州市公安局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平台,推动公安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具体包括:系统设计、软件开发、设备供货、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技术培训、项目验收和提供不少于3年7*24小时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能力、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已取得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7、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9月1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4号窗口)。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9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9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联系人:余洋,联系电话:****-********,传真:****-********;杭州市公安局:谢庆江,何琦春,联系电话:****-********,****-********。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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