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安福电子商务城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电商培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城厢区安福电子商务城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电商培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城厢区安福电子商务城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商培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商培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闽一十[2019]采购1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85*****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城厢区安福电子商务城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地址:城厢区安福电子商务城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联系方式:陈女士 136*****7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185*****007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1-1 | 电商培训服务 | 中标后至2020年4月30日前 | 详见招标文件 | |
(1)服务时间: 中标后至2020年4月30日前。 (2)服务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3)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中标价即为最终合同总价,中标人需提供与中标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书中要求提供的设备、包装运输(含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配套的软硬件、人员培训、安全责任、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服务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5)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5.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1、5.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5.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7.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8)信用记录查询: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9.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1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7:59 至 2020年01月21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上门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回执单(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原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1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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