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艾依明珠饭店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艾依明珠饭店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宁夏艾依明珠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依明珠饭店”)2笔不良资产。
一、债权情况
2018年6月19日,我业务部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依法受让了黄河银行持有的艾依明珠饭店2不良资产所有权,截止2019年11月30日,两笔债权明细如下:
债权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本金余额 | 欠付利息 | 罚息 | 复利 | 小计 | 五级分类 |
第一笔 | 3500 | 2843.9 | 902.43 | 962.58 | 8208.91 | 可疑类 |
第二笔 | 1350 | 1080.92 | 328.74 | 341.38 | 3101.04 | 可疑类 |
合计 | 4850 | 3924.82 | 1231.17 | 1303.96 | 11309.95 |
上述两笔债权的风控措施是抵押+保证担保,其中抵押物是胡建明持有的位于银川市金凤去庆祥街109号“艾依明珠饭店”附楼、1-8层及地下车库9,411.51㎡以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927㎡。抵押物为现房状态,由抵押人胡建明自己经营酒店使用。
抵押权:经2019年10月31日在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档,抵押物艾依明珠饭店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是黄河银行,黄河银行已于2018年6月19日将该权利转让给我业务部,抵押人是胡建明,抵押权继续有效。
销售及处分:经2019年10月31日在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档,抵押物存在8起查封,分别是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6起、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1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1起。
租赁权:经风暴系统查询,抵押物由抵押人自主经营,负责人是胡建明。
自然人胡建明、包艳玲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均存在涉诉及被执行情况。
二、债务人情况
艾依明珠饭店成立于2009年9月28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是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 109 号,法定代表人胡建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住宿;烟草零售;酒水、土特产的销售;打字复印;票务代理;会议会展服务。(凭 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为存续状态。
三、诉讼及执行情况
已诉讼且已执行,两笔不良资产的诉讼执行情况介绍如下:
2015年3月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银民商初字第157号调解书,确认艾依明珠饭店向黄河银行偿还借款本金3500万元,利息140.84万元(利息暂计至2014年11月11日),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胡建明、包艳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5年3月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银民商初字第158号调解书,确认艾依明珠饭店向黄河银行偿还借款本金1350万元,利息54.03万元(利息暂计至2014年11月14日),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胡建明、包艳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11月28日,因抵押物经三次拍卖及变卖均无人购买,且原债权人黄河银行未接受以物抵债,故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银执字第130-3、13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四、处置方式
通过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竞价保证金:500万元,如竞价成功,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同时作为标的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保证金使用。竞价起始价为4,300万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5万元整的整数倍数。本次竞价设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竞价日程安排
2020年1月7日10点起至2020年1月8日10点(延时除外)在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注:①上述竞价日程及竞价地点安排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②债权资产具体情况、资产转让协议等请查看本公告附件或与我业务部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六、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本次竞价转让交易条件为:一次性支付,《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当日,买受人向我业务部一次性支付全额转让价款,若买受人未按协议约定向我业务部支付全额转让价款,则我业务部有权将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详见《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八、《竞买须知》(详见附件1)
九、《资产转让协议》版本(详见附件2)。
十、声明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业务部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业务部。
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资产的要约。在双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前,我业务部不向任何潜在的、已注册或我业务部给予竞价资格的投资者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中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业务部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法律资料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长信春天商务综合楼10层,邮编:750001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马女士电话:****-*******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附件:1、《竞买须知》
2、《资产转让协议》
3、《竞卖标的瑕疵说明》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
2020年1月2日
********/********095219_4157.doc" target="_blank">附件1:竞买须知
********/********095236_1141.docx" target="_blank">附件2: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095303_4596.doc" target="_blank">附件3:竞卖标的瑕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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