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莲渠乡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马莲渠乡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201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经济发展局以吴利经发[2011]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通区马莲渠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马莲渠村、柴桥村、岔渠桥村、杨渠村;
招标范围:生活污水管网2592米,干管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955米,支管为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637米;化粪池1座,检查井65个;配置垃圾箱102个,垃圾箱522个,人力三轮转运车6辆,叉车1辆;
工期要求: 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1月29日(有效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建造师,有过同类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4日至2011年 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 四楼 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8日下午15:00 时整,地点为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人民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政府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 地 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四楼)
邮 编:751102 邮 编: 751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海英
电 话: 电 话:138*****119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ongyin.com.cn@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1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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