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防暴装备招标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防暴装备招标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采购办(以下简称“采购办”)受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防暴装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NJGA-*******

2、项目名称及内容: 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防暴装备。

(一)标段一:一体式防弹衣500件,预算125万,防爆围栏8套,预算6.8万,合计:131.8万。

(二)标段二:战术防弹头盔500顶,预算45万;防刺背心200件,预算32万元;防暴服(含头盔、T字棍)300套,预算54万;合计:131万。

3、采购项目预算: 262.8万元。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年-2019年协议供货企业,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无。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提供。

9、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0、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2月12日9: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2日9:30。

1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洪公祠一号南京市公安局口卡楼10楼开标室(乘电梯至9楼,再步行一层至10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宇;

联系电话:025—********

14、采购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盛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洪公祠1号南京市公安局口卡楼418房间

15、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招标文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

(2)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附件:

********161*****09153.doc">********装备科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防暴装备.doc


标签: 装备 防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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