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四水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浏阳市第四水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第四水厂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投【2019】1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浏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第四水厂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位于浏阳市西北角西北环线、规划予倩路及规划曲香路之间的地块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109.58亩,设计总规模满足15万吨/天,分三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满足5万吨/天,由株树桥引水工程开T取水;远期水源为椒花水库,取水量满足15万吨/天。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亿元,工程建安费用约1.8亿元。
2.4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亿元,工程建安费用1.8亿元。
2.5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
2.6 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为75日历天。初步设计评审45天,之后施工图设计30天完成。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备案)、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备案)、鸟瞰图(单体和整体)、报建审批图、工程竣工验收并指导配合相关工艺设备运行调试等,具体包括本项目的总图设计、工艺设计(提供主要工艺设备技术规格书)、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高低压配电、电气自控设计、防雷设计、给排水设计、进出水厂输水干管设计、施工方案及措施、安保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楼宇智能化、管理信息化设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工艺、网络信息、自控设计须结合目前浏阳市主城区供水现状,与第三水厂供水配套整合,并满足规划年内的用水需求。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内容:
(1)从邹家湾株树桥水库引水工程检修口处开梯至第四水厂。厂区外和厂区内管道分开建设,厂区外源水管道满足5万吨/天取水水量需求,厂区内管道满足15万吨/天取水供水水量需求,待椒花水库建成后再增建源水管道;
(2)原水提升泵站及配电间,土建满足规模15万吨/天,电气设备规模满足5万吨/天;
(3)预留规模满足15万吨/天的配水井用地,暂不建设;
(4)预留深度处理工艺用地,需进行总平面图设计,暂不建设;
(5)建设规模满足5万吨/天反应沉淀池;
(6)气水反冲洗滤池和反冲洗泵房均满足5万吨/天规模建设,预留满足后期15万吨/天规模的用地;
(7)清水池原则上按照两期进行建设,需根据城区供水现状,结合远期规划满足城区供水调度需要;
(8)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土建满足15万吨/天规模建设,设备满足5万吨/天规模安装;
(9)工艺排水处理池、污泥脱水间,土建满足15万吨/天规模建设,设备满足5万吨/天规模安装;
(10)加药间,土建满足15万吨/天规模建设,设备满足5万吨/天规模安装。除考虑矾、次氯酸钠外,还要考虑高锰酸钾、活性炭粉末等应急处置设施;
(11)水质监测中心(满足省级资质评定要求)、水厂配套用房(包含值班室、机修室、仓库等),整体建设、相互独立。
(12)输水干管满足15万吨/天规模,按供水专项规划对接城市主要配水干管;
(13)道路、绿化、景观、照明、厂内给排水、围墙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14)综合大楼(含中心机房;按照地面七层、地下二层、7000㎡以上规模进行设计)、食堂需设计。(此项目内容及规模暂定,待合同签订时详细明确);
(15)公司职工运动场馆。
2.8 标段划分:/
2.9 其 他: 中标单位应在项目施工时须派2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设计人员(结构、工艺)在项目施工期间常驻现场(食宿等费用自理)指导、配合项目施工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中标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招标人提出现场配合要求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72小时内给予答复,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变更(联系)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单项合同总规模满足7万吨/日及以上的给水厂(含新建、扩建、改建)或污水厂(含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项目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高级(含)以上职称和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注册证和职称证同时提供)。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3.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原件为准【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可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他均为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01-0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01-07(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02-059 时 00 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浏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淮川办事处劳动中路1号供水大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5*****887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
[A****************001]浏阳市第四水厂建设项目设计.CSGCZF标签: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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