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质量监测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2020年环境质量监测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尼玛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次的尼玛县2020年环境质量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参与磋商。
1.1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尼玛县2020年环境质量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ZXSY-CG-NQXQ********
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020年全年
1.2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为掌握我县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质量,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现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饮用水监测,33个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包含饮用水和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清单),最高预算*******.00元。
1.3供应商资格条件
1.3.1 投标企业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3.3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范围包含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及土壤)。
1.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的(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年份提供,2019年注册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近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1.3.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的,且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1.3.6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声明书。
1.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3.8本项目接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本项目接受中小企业参与磋商;本项目接受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1.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每天10:00-12:30,15: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采购代理公司留存),至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江冲路三江家园18栋17-18号办理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份,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以上1.3“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查询结果显示有不良记录不予报名;
1.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5.1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1月11日15:30(北京时间)。
1.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江冲路三江家园18栋17-18号。
1.6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1日15: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江冲路三江家园18栋17-18号。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7公告发布 期限
1.7.1、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8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
联 系 人:次仁吉姆
联 系电 话:139*****234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江冲路三江家园18栋17-18号
联系人: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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