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利用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天然气利用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雄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市政管道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雄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已由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韶市发改招(20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雄市城区、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到乐华陶瓷路段等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合计设计中压管道约18.6公里(其中:DE315管道5.7公里,DE250管道1.6公里,DE200管道6.3公里,DE160管道5公里),其中含穿越工程De315管道约500米,De200管道500米。本项目投资约********.00元,除去甲供材料后安装费约*******.00元。

2.3 承包方式:按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形式进行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部分材料采用甲供,详见有关项目计划表、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11年10月--2012年9月(具体以业主下达的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书为准)

2.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燃气管道市政工程30公里,且单项合同不得低于4公里,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以上均提供原件待查);

(3)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为市政或石油化工或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的市政燃气管道工程4公里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同时提供原件待查);

(4)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B1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 9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00时在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9号住建局五楼)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1.2、授权委托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1.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1.7、压力管道安装GB1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资料(除另有说明外)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章,编制完整目录、连续页码。并携带原件备查,凡原件查验后退回。

4.2 报名的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投标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9 月 29 日09时00分~09时30分,地点为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9号住建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1年 9 月 29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9号住建局五楼)。

6、资格审查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程序。

6.2、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1、公告时间:2011年9月2、5、6、7、8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雄市沿江西路29号
地 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邮政编码:512400
邮政编码:512026

联 系 人:李明生
联 系 人:周尘、张伟英

联系电话:****-*******151*****655
联系电话:****-*******138*****788(周)、138*****866(张)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limsen@qq.com
电子信箱:jsgszb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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