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官塘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官塘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中共官塘乡委员会 官塘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官塘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丽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64号)、《关于印发2018年庆元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庆政办发〔2018〕79号)和关于印发《庆元县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8〕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编制《官塘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事项,要确保严格依据《庆元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进行决策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请乡政府审议。
二、列入《目录》的事项,由于情况紧急必须由乡政府立即决策的,可以由乡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领导按职权决定并及时在乡党政人大班子会议上通报或者向行政首长报告。
三、列入《目录》的事项属于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或者报告的范围,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五、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官塘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1 | 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 规划所 |
2 | 市乡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 规划所 |
3 | 编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 规划所 |
4 | 编制或调整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 党政办 |
5 | 编制或修改乡公共交通规划 | 交通运输分局 |
6 | 编制或修改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松源国土所 |
7 | 拟定或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 松源国土所 |
8 | 制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 | 松源国土所 |
9 | 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 住建局 |
10 |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撤销、合并 | 教育局 |
11 | 编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专项规划等其他重要规划 | 具体组织编制主管部门 |
12 | 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保等涉及民生且社会影响面广的其他重大行政措施 | 具体事项主管部门 |
中共庆元县官塘乡委员会
庆元县官塘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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